老公婚前父母拿的首付贷款买房,名字写的他一个人的,还房贷也是他工资卡,要离婚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

2025-04-09 0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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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回答2:

简单的说就是
如果名字写男方父亲,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父亲一个人的,你和你老公虽然承担贷款,但是离婚的话,你一分钱也拿不到。
如果名字写男方本人,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男方本人一个人的,你和你老公结婚以后,共同还贷部分就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可以得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如果你老公不是独生子,家里有兄弟姐妹,那么小心点,说不定他老爸以后把房子送给其他子女,你们就闷了。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开导一下他爸爸吧。或者问问是不是他有其他的顾忌。

回答3:

你好,菁英为你解答:如果结婚时产证上面有加你的名字的话,离婚时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产证上未加你的名字,产权人只有你丈夫的话,那这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话房子也是你老公的。

回答4:

现在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夫妻一起的财产是夫妻财产。

回答5:

这个应该是你老公自己的,因为它是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