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工伤人员现拿伤残津贴一千零五拾元这次安徽省上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本人是否能够调整具体由哪部

2025-04-06 09: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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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通知,凡是2015年10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均属本次调整范围,调整标准是: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五级伤残160元,六级伤残1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纳入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社保局负责办理;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