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票错误怎么办

2025-04-12 0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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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上个月开错的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用来回跑税务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里,销售方申请理由的选择:上月的发票: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理由2选1;隔月的发票,只能选择“购买方拒收”。上传《红字信息表》后,就可以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来开具红字发票。
已认证的发票《红字信息表》由购买方发起,到时购买方会把“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给到销售方,用来开具红字发票。同时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销售方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自行留存。购买方申请销售方开具的,记得把抵扣联和发票联给对方。
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次月申报时进项转出就好。

回答2:

退出开票界面重新进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