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问题,已经上了几个月的班,发现并不适合自己辞职是正常的行为,没有关系的。员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自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不是很好 毕竟答应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