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项目主要反映销售房屋收到的现金,代建管理费、咨询服务费、设计费、租金收入(主要是自有房产出租,如未出售的商业店面出租)。预收或收回应收销售款、代建管理费等要一次性全部计入本项目。收购房定金、退定金、退购房款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税务局返还的各项税费。
3、收到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主要反映平常收到的除以上两项目之外其他与经营性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内容有:收保证金、收押金、收罚款、收赔偿款、政府补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非主营性租赁收入、收回员工借款(含备用金)、收回各种代垫款、代收款、收到各种手续费(如代交个税手续费)、违约金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废品收入,补偿款收入,收到除资金拆借与划拨之外的往来款全部在本项目反映,代建工程工程款等收到的现金、市政项目建设收到的财政资金等在本项目反映。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项目主要反映支付或预付各种工程款(含保修款)、材料款(含保修款)、工程设计费、工程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制图审图费、监测勘察费、样板房装修款,支付的需要除资本化的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支出外的其他各项资本化款项支出总和。
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反映缴纳的各项税费 (含残疾人保障金,不含代垫代交各项税费,如个人所得税)。
6、对应的科目:应交税费、直接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列支的税金。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主要反映平时经营性需要所发生的除以上三项之外的各项资金支出。主要有归还各种代垫款,支付员工借款,支付各种中价服务费(如:法律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销售代理费等),售楼处或展销中心模型制作费,押金、保证金的支出或返还,捐赠支出,违约金支出,滞纳金支出,罚款支出,非资本化财务费用支出(主要是银行手续费),支付的除资金拆借、划拨、资本化款项之外的各项往来款,资本化间接费用支出(不含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各种日常费用支出等。支付市政建设或代建项目的各项工程款、材料款、设计费、咨询费、测量费、监测勘察费、监理费、工地用水电费、报批报建费及支付动迁费等放本项目反映。母公司代垫外派人员或兄弟公司之间代发工资、代交社保等及其他与职工相关的各项福利性费用代垫支出,支付时亦在本项目反映。
8、对应的科目主要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开发成本(项目管理费用部分)等。
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或本年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在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现金流量表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3.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小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是指小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4.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人和流出。
5.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
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6.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人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