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下列货物的采购项目,可以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产品或者设备;(二)涉密专用信息设备;(三)用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保密、机要等部门重要指挥、技术侦查、保密技术监管和秘密工作的专用产品或者设备;(四)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防护的安全保密产品或者设备;(五)用于网络保密防护和监管的安全保密产品或者设备;(六)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