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护龄津贴是在工资改革的同时,上级给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护理病人的护师护士等发放的护士工龄津贴。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工作,中国从1986年7月1日,开始实行教龄津贴制度.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扩展资料:
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因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以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6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