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离休的条件是什么?

2025-04-03 2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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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干部离休的条件是: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劳人老[1982]10号文件对上述规定作出解释: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建国前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回答2:

1949年10月1日参加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