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庭上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该说些什么?

2025-04-06 2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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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的相关规定,法人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也就是说,由于公司为拟制的人体主体,其意思表达须要借助具体的“人”,而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诉讼权利的“人”。
  2、具体而言,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3、法定代表人要维护法人的合法权益,但“该说些什么”是要结合具体案件来可以判断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2:

第四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