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疏忽,导致公司巨额损失,是否需要我一人全额赔付

2025-04-08 22:14: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你是公司员工,公司盈利与亏损与你没有直接关系。按照法律规定,造成28万元的损失你不需要个人承担。

  2. 如果你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受到损失,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给进行处罚,一次性处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3. 如果不是故意破坏,向公安局报警不会受理,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更不会进监狱。

回答2: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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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7-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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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你的工作疏忽是否与经济损失有直接关系,你要证明这一点。第一,电商环节,有无对数据进行验证评估把关环节,因你提供的数据不直接参与经营。第二,程序交付使用是有专门操作规程的,程序本身的运转要检测,与业务对接也要检测后,经相关领导批准部门交接后才能投入使用,这里有部门间,分管领导的责任界限,你如果可以证明企业各环节存在管理漏洞,证明你的程序未经必要的交接环节,部门及部门领导失察,你就可以不承担主要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