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补办以后旧身份证还能用吗

2025-04-05 01:44: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遗失的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他人冒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但是不建议当事人用旧的身份证件;
  2,新的身份证件与旧的,在内容上完全一致,而且有效期限更长,没有必要用旧的身份证;
  3,现在二代身份证有遗失后被盗用的情况发生,因为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丢失后无法办理注销,即使在重新补办后原身份证在一些查不到丢失信息场所可以进行使用;
  4,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5,如果是其他人捡到当事人的遗失的身份证,是不可以冒用的,否则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办理回执单”等证明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事实,并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
  6,冒用他人身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参看: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还能继续使用。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就能识别旧证失效,新证是有效的。但这种识别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的系统里面,而使用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

回答3:

身份证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但有时出门在外难免大意,会造成身份证丢失,只能办理新的,但令人担心的是,补办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还有效吗?

回答4:

身份证丢了,新补办了身份证,旧身份证还有效吗?

回答5:

仍然管用。因为身份证没有加密芯片,只是肉眼查看,无有仪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