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合伙办公司,和其中某一合伙人私下签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5-04-12 19:30: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认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个协议是不能有效的,虽然民法中协议是可以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但仍要以不违反强制性法规为前提。根据公司法明确规定,以及现实社会中实践的做法,法院一般会结合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东名册来认定一个公司的股东身份,你的这份协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但不足以证明你是公司股东,并且在他转让公司股份时,你并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回答2:

民法有约定优于法定的规则。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签订一份合法的协议,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则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优先适用双方之间的协议。但是这份协议只在你和你朋友之间发生效力。对于合伙办的公司及第三人无效。你在合伙的公司中地位是无效的,但你可以依照这份协议(注意要规范,合法,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最好能将这份合同公证)要求你的朋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回答3:

如果楼主不需要公司的股东身份,这个协议就仅针对你和你朋友两人,与公司无关,所以应该是有效的,但最好去公证一下。

回答4:

这样的协议时不能生效的,这份协议其实也涉及另外的投资人,所以这样的洗协议时无效的,到时合伙公司是不承认你的身份的,本人劝你小心点,应为这样的话很危险,你这样的是没有权利分享到合伙公司收益。

回答5:

该协议必须纳入公司计划书当中才有效,私下签订协议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