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异地办身份证何时可以?

2025-04-07 0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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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黑龙江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其他市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如身份证丢失、损坏等,本人可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照受理程序,完成人像照片采集和指纹采集。
初次领证、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不可以异地办理,须回原籍办理。
哈尔滨市7月受理,黑龙江省10月推进
其他外省居民因公安部系统建设原因暂不能受理。7月开始,哈市开展试点工作,10月起黑龙江省全面开展。
办证要带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异地办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是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籍证明,不需要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严格认真核验申请人与人口系统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并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办证周期30个工作日
异地补领身份证的工作时限是30个工作日,办证费用为40元。
高龄老人可预约上门办身份证
年底前全省区县可上门办证
今年10月,开始开通黑龙江省居民身份证移动采集制证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区县实现预约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等省内户籍的特殊人群采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
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的可提前预约享受上门服务
具有省内户籍的敬老院(养老院)老人、行动不便、卧病在床、高龄老人等不能前往公安机关办证点采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的人群可享受上门服务。当事人可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预约,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时间上门服务。

回答2: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