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截留私分公益林补偿款怎么处理

组长、会计、出纳三人私分9000元,三人均不是党员
2025-04-16 13: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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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视,逐步增加了公益林补偿金的数额,地方公益林补偿金逐步增加,数额较大,但由于基层部分地方疏于对资金的跟进管理,出现了监督缺失或者监督不足的现象,致使一些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被积淀,并滋生腐败,呈多发之势,应引起重视。   一、表现形式   (一)“凑米一锅煮”型。新寨村委会小明寨村,二0一二年省级公益林漆吧亩兑现一吧三元,三5亩,兑现三吧0元;二0一三年陆三亩,兑现三0漆元;二0一四年,陆三亩,兑现陆三0元,三年共计兑现:一500元。由于资金太少,村上就没有动过,现在还在居委会的账上。他们准备多攒一些后使用。而这种“凑够了米一锅煮”的方式不在少数。   (二)“有名无实”型。村委会统筹使用,村组有名无实。公益林补偿金由村委会统筹使用,村组享有较小部分或没有享受。而一些村组,由于在解决修路等公益事业方面必须依靠村居委会的帮助,对于不太多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有“上面”统筹,也没有意见。   (三)“用途成谜”型。公益林补偿资金归各村组自由使用,而如何使用,多数村(居)委会干部难以知晓,导致用途成谜。   (四)“二一添作五”型。村组干部以报酬低为由,直接私分。如:罗雄街道补歹村委会大白石岩村村长颜保先、副村长曹稳生、村会计王绍清,于二0一四年一二月二吧日,以支付护林费为由,私分村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一三500元,其中:颜保先分得四500元,曹稳生分得四500元,王绍清分得三000元,分给原村长颜某一500元。   (五)“捞着就是菜”型。改变用途,挪作他用。这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因为村干部和村民认为,树林是集体的,收入归集体,集体开支在哪一方面都对。调查中发现,部分村组多用于各种餐费、包车费、买水买烟等,捞着就是菜,什么都可以开支。   二、原因分析   (一)公益林补偿金的宣传不位。对于公益林补偿金的使用范围及方式,基层干部缺乏认识,从林业部门和村委会干部、村民,普遍存在认识不清或不清楚的情况。调查中,林业部门的职工、村干部有三一%的说不清,5一%的不知道,能说出一部分的仅为一吧%。   (二)放任不管心里。前几年,公益林补偿金数额不大一些地方疏于管理和信任村干部管理,客观上没有及时跟进督促其使用,造成了截留、挪用甚至是私分的情形。   (三)公开不及时,或没有公开。一些地方村务、账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不细致,造成缺少村民监督或村民难以监督。发生在补歹村委会白石岩村私分公益林补偿资金案,就是没有向村民公开补偿资金,调查中,村民根本没有想到有那么多钱,也不知道公益林补偿金是回什么事,还以为村干部们能干,向上级争取来,理所当然的应该得一点。   (四)查处力度不够,导致公益林补偿资金被闲置或挪用。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部门兑付管理,罗平县罗雄街道(原为罗雄镇一部分)在兑付公益林补偿金方面比较规范,明细到自然村或个人,但对于资金的使用管理也存在不足,过于依靠村干部的自觉,没有定期跟进检查督促。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让村民知晓本村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用途、金额,把公益林补偿资金置于全体村民的监督之下。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基层林业部门、村(居)委会切实加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跟进督促检查,避免一拨了事心理。   (三)及时公开,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各级督促村社及时公开公益林补偿资金,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公益林补偿资金用途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教育引导村组干部,管理好使用好公益林补偿资金,依规依矩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