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中国食品标签标准中规定,不允许产品利用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橙汁饮料”、“酸奶饮料”四个字必须使用同一字号,且必须在同一版面。
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国外注册商标除外)。
扩展资料
食品标签的原则
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食品标签标准将第三次调整 明年十一起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看懂标签 科学消费:解读食品标签标注规定
有的,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这是关于字体的要求:
食品中文标签中的食品名称属于强制要求标示的内容,当产品表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的时候,字高要高于1.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