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的发票不需要当月进行认证。
当月发票只要在三个月之内都可以进行认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当月的发票不一定要当月进行认证,但是当月没有认证的发票不能抵扣,当月认证的发票不足抵扣可以留以后月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