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专业承包一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6人;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4人;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2人;特别提醒: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劳务资质企业中取得 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10名的特种人员;其余分包企业不少于2名。 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C证)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人;总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注意:(法人和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以下人员必须持B证;人员数量及等级,须与主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建造员一致这些人就须持B证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