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已开,但是部分收入不能确认的会计处理

2025-04-09 04: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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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因为增值税票已经开据,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直接把以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科目冲减就行。
假设设备是100万元一台,成本是80万一台,增值税17%。
你以前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增税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
贷:库存商品 320
现在调整
1、如果你13年报表尚可以调整,则直接更改原来的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增值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
贷:库存商品 160
2、如果13年账务已经结账,只能在2月份按会计差错处理,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收账款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0
贷:库存商品 -160
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本年利润,并调整对利润分配、所得税的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