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2025-04-05 0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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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 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新生儿随父或随母入户程序:

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但在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但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江西,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户的未成年小孩、儿童,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父亲是本市居民,1998年 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属计划外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应先在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二、凡需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须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凡户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三)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回答2:

规定是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之内,有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回答3:

孩子出生后,孩子的父母亲需要给孩子上户口,带着相关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那么上户口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呢?

回答4:

需携带出生证和户口本,随父随母均可,但如果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话还需要出示结婚证;

回答5:

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可以报双方户口中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