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业务办理基本流程
第一步:国税登记——注意:已做过国税登记的不需重复办理。 未做过国税登记的纳税人请带齐以下资料,到三楼营改增文书专窗排队办理,不需取号。 税务登记证上加盖有国、地税两个公章但无8位国税编码,需携带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填表); 税务登记证上只加盖一个地税公章的,请按照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办理,先在一楼表格区领取《税务登记表》及,填写后按《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指引》要求办理,另带齐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公章(注:税局受理窗口现场出具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比对确认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步:发票领购簿——注意:已有国税磁条式发票领购簿(蓝色领购簿)的不需重复办理。 未办理发票领购簿的纳税人请带齐下以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印模(加盖在复印件上); 领取并设置六位数密码的《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票员身份证明原件(新增或变更购票员的企业,请加备《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新购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开通网络发票账户——请任意选择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办理。(注意:网络发票是一种开票软件,不是一种发票)
1、登录国税局网站下载深圳国税网络发票软件
2、携带开户资料前往运营厅办理开户
3、第四步:购买发票——网上申购发票并快递上门服务或三楼发票窗口取号办理(详细资料请到一楼领取) 初始票量为百位发票200份,如需大面额发票可按比例换算千位和万位发票;6份百元票=1份千元票;42份百元票=1份万元票。如该票量不能满足您的经营需求,可在三楼文书窗口递交《票种核定申请表》增加票量。 第五步:开票及申报——11月1日起可以开具国税发票;12月开始在国税开始营改增业务申报事宜。
温馨提示:
以上为营改增业务办理基本流程,由于业务流程更新可能导致部分业务与本资料所编集的相关办理要求及流程设置存在出入,如有疑问,请前往区局一楼咨询台了解详情,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配合提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