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住房,就是夫妻一人一半。一方死亡,想办理过户给男方那一半产权,需要死者无遗嘱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男方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再由男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男方一人名字房产证。
这种顺序继承,只需出具必要的证明,通过发证机构变更一下产权所有人就可以了。
到房产公证处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