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的步骤为:
1、参保人员持三级定点医院主诊医生填写并经科主任签名、医院盖章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到本中心窗口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2、业务管理员审核上述材料后,刷卡登记,并打印登记凭证给参保人员即可办理成功。
扩展资料:
一、转外就医手续申报程序: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