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时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2025-04-09 07:17: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税法上暂无规定。
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实际上很多小公司整个财务工作,从出纳、记账到开发票、报税都是一个人,总的来说,这个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它其实并没有那么死板的规定,包括发票开具的其他地方也是一样,所以是同一个人也“没事”。

回答2:

  1.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也就是说,只要省局没有特别规定。对收款人、复核人可以与开票人为同一人。

  2. 但收款人、开票人不能为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即:填写项目要齐全。

  3. 未按规定开票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回答3:

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复核人和收款人也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如果对方没有特别要求的话,复核人和收款人可以为空.

回答4:

原则上复核人与开票人必须为不同人,收款人可以是开票人,还可以是其他人,最好是三人为不同人,开票人和发票领用人应该是同一人。

回答5:

收款人与开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收款人与复核人必须不同,目的是为了防止舞弊的发生;虽然现在这方面管的不太严,但仍有必要了解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