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三司与宋代的三司有何区别

2025-04-05 22: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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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长兴元年(930)始设三司(盐铁、户部、度支)使,总管国家财政。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太平兴国八年(983),废三司使 ,分为盐铁、户部 、度支三个机构,各置使分领。淳化四年(993)五月 , 又合并为三司,设三司使一员。咸平六年(1003)三司使下设盐铁、户部、度支三个副使分管三部,其下先后设有兵、胄、商税等20多个案,分理事务。元丰改制废三司,职事大多归尚书省的户部和工部,三司使改任户部尚书,受宰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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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三司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从二品。
明朝时承宣布政使的辖区是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
提刑按察使在明代与承宣布政使并为一省最高长官,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同时也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明代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负责管理所辖区内卫所,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各项事务,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