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2025-04-09 12:02:5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
老赖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并不是说老赖所有拒绝履行、逃避债务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具备如下的条件:
(一)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要使老赖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就是,债权人已经拿到了法院要求老赖履行还款义务的生效裁判。
所谓“生效裁判”是指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期限而没有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其中“裁定”还包括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
对于没有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尚不具备依法执行的条件,自然就不会发生拒不执行的问题。
(二)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果
如果债权人胜诉后,老赖仍不还款,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
经过强制执行以及执法人员的劝说,老赖终于如数还款,这时候老赖就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经过强制执行并且执法人员劝说后,老赖仍不履行,这时候才可以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定罪处罚。
(三)有能力还钱而拒不还钱
首先老赖必须具有拒绝履行裁判文书上确定的还钱义务的行为。拒绝的行为如殴打、捆绑、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
其次老赖必须本身是有能力还债的。倘若没有能力则是无法执行,而不是拒绝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法院查实证明老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如果老赖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为了逃避,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如何判断“老赖”是否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呢?
1.还款能力的判断时间,以老赖在判决生效后的还款能力为基准。如果老赖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突发事件确实丧失了还款的能力,则老赖就不构成本罪。
2.还款能力程度的判断,以老赖真实的财产状况为判断内容,比如根据工资、存款、房屋、日常消费等对其还款能力进行判断。
3.除此之外,还要注意是否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以及不合理的转让财产等行为故意伪造假象以逃避还款义务,如有这类行为也属于“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情况。
(四)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
根据对刑法的解释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