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未签合同,但是装修开工了,现在不想装修了,装修公司扣了违约金,怎么要回违约金?可以要回吗?

2025-04-04 04: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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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合同法执行结果的范畴。

个人看法如下——

第一、合同的表现形式,最常见的是书面合同,在实务中,口头合同也存在;此外,还有默示合同。这些都属于现行合同的合法形式。

第二、装修未签订合同但已经开工,至少说明双发存在共识,要么有口头合同,要么有默示合同,否则,对方不可能施工;综合案件来看,至少是你的同意的,否则,你不可能支付了预付款或者订金、定金。这个应该是基本事实。

第三、合同执行过程中,你不想继续执行,于是你终止合同,可以,这个是你的权利,但是,你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就是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已经发生的相应的损失。现在,施工方仅仅扣除了违约金(一般是合同价款的20%或者相当于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而没有追究其他责任,这个就比较宽大了,所以,不要再去要违约金了。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