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职工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企业资产进行封存

2025-04-08 1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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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一、执行机构不对,审计机关执行封存,法院执行查封

二、封存或查封都不是以个人自主意愿为转移的,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A、封存条件
《企业资产封存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封存措施:
1.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
2.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

B、查封条件
《民事诉讼法》
查封应满足的条件有: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C、从程序上说,职工薪酬的债权哟啊让位于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说白了,经过这两项后资产还有剩余,才轮到职工的债权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