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对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责;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应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兜底性条款,在很多事故中均存在操作不当、制动不及时、车距保持过近、未仔细观察路况等细节行为,但交警一般也无法进行有效取证。所以,根据未尽安全驾驶义务给肇事车后续车辆驾驶员定次责则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