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被公司开除,就业局不给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2025-04-11 0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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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劳动者旷工被公司开除的,那么要拿到开除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而且失业保险缴纳1年的。

  • 《失业保险条例》

  • 第四条

  •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第五条

  •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 第六条

  •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 第七条

  •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 (一)本人身份证明;

  •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