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门工作试用期是一个月,做了29天,无缘无故的就解雇我了,说没过试用期,请问我能有什么权益维护

2025-04-06 09: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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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是否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是跟中介签的还是跟那个公司签的,公司在澳门注册的还是在大陆注册的?请假是否有书面请假?——首先要把这些问题都弄清楚,然后才能知道怎么去做。
如果是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是在大陆,那么可以直接去找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的;
但是由于你只工作了29天,还处于试用期内,他们也有权利辞退你,但是必须支付你工作天的工资;
你自己话费的那些钱,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是给了中介很多钱的话,那你或者去中介那边闹一场,他们害怕坏影响可能还会顾忌你一点,有良心的会赔你一点钱,无良的估计就不了了之。
找工作凡是收钱的都是骗子,正规企业招聘都不会收钱的,人才市场的招聘会要收10块钱门票钱,但是企业招人是不收钱的。
以后多多注意保护自己吧,实在没办法的话就当作是一个教训,也可以去劳动局去咨询一下,他们或许更加知道教你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