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1.本人《居住登记卡》2.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在京住所证明(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签注流程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2、提供相关材料,当即签注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流管站工作日对外办公,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办理地点:居住地流管站 。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费用办理时限:签注当场完成注意事项: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登记卡》使用功能中止;《居住登记卡》使用功能中止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2.《居住登记卡》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亲,你激活携带什么东西了吗?还是只带身份证就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