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职人员可以成为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安局的局长,法院的院长,县政府的县长等;2、公职人员不得成为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职人员的职务性质决定其不能经商,当然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