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的选官由推举制改为科举制推举制是由地方与当朝官员自行推荐再由封官,这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几乎是由由贵族把持所有所以更具阶级性;科举制是以参加由地方(乡试,省试等)到中央(殿试)的层层选拔的方式封官,选才更具客观性。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门户之见,大大的扩大了选官范围,使得更多的人才得以为国家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