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有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不按期接受年度检验,工商机关可以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对公司股东没有任何限制。
2014年1月1号之后,公司年检制度改变成为公司年度申报制度,按照目前制定的框架,公司以后不需要到工商机关接受年度检验,而是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信息申报给工商局的网络平台,由工商局对全社会进行公示。
一年不按期申报的,企业将被列为异常状态;连续三年异常状态,企业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目前对于这种“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有什么样的限制,暂时还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