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租赁合同。
b.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3.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房屋租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利于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以免发生租赁合同纠纷需要起诉时因为没有当事人身份信息,而无法在法院立案。也会给证据材料的收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可以作为诉讼送达地址,也避免了诉讼时法律文件无法送达或者送达成本过高的问题。
城市的出租房屋管理部门也会要求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登记备案,以便更好地维护地方治安。因而对于出租人而言,保留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有必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 需要提供的 一般是业主和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租赁合同背面 如果担心身份证复印件被别人利用 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文字 比如此身份复印件仅作为本人同意房屋出租或者承租该房屋凭证 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文字可以加在身份证复印件的图片的空白地方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约束对方 祝您好运
肯定要哈,这样保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