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理念创新,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必须把理念创新放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权利和责任、利益和风险的关系。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都有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责任,必须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管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引导教育人民群众,鼓励和提升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判断能力,完善公众参与公共生活的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互动。
把握网络时代的政治社会生态。当前,我国网民总数超过6亿,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社会生态,引起社会各界重视。网络作为新型信息媒介是一把“双刃剑”,给现行社会结构和体制带来新的要求和挑战,社会治理方式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和变革,做到依法治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
加强现代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重新进行调整、配置和组合,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上来。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政策和事项,要听取社会意见,特别要考虑对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农民群体的影响。提高动员公众参与、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综合考虑政治环境、经济条件、政策力量、文化因素、生态文明等各种要素,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的资源动员体系,充分调动各类资源。提高应对灾害和冲突的能力。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和全民动员的参与机制,提高全民的应急意识和能力,妥善应对和化解各类灾害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