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开增值税发票

2025-04-06 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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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有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