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能办离婚吗

2025-04-06 17: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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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离婚手续的管辖机关为区县(或同等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乡镇政府婚姻登记处。所以,如婚姻登记处设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与常住户口相关联的当事人可以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反之则不能。另外,如果新区设有婚姻登记机关,该行政区内的常住户口居民应该在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没有设立婚姻登记处,则需要到新区所属管辖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确定对口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高新区婚姻登记管辖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具体情况具体选择】
按照上述规定,开发区可以设立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按照行政区划划分对口管辖机关。因此,具体由哪里管辖,可以咨询当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