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距仪 (Tachymeter )即一个小时内(3600秒)单位量的重复次数。
例一: 在吃包子的时候,用秒表功能计时,假如你吃完1个包子实际用时20秒钟,20对应180,表示:
1,照此平均速度,你一个小时可以吃下180个包子
2,在这20秒的时间内,你吃包子的平均速度为180个/小时
其实是一回事情,当然,这只是按照你的平均速度计算出来的结果,3600/20=180
! 例二:从甲到乙的距离为1公里,测汽车的时速。
如汽车用了30秒完成,外圈对应读数120,则:汽车的平均时速是120 公里/小时
如距离为1米,所需时间仍为30秒,则:平均时速是120米/小时。
例三:测量机器一小时内可折多少个纸箱。
如一部机器需时20秒折一个纸箱,对应外圈读数180,则:该部机器每小时可折180个纸箱。
实际上你会注意到,比例尺的头段读数越来越近,(500 -> 400 = 2秒),尾段读数越来越远 (70 -> 60 = 8.4秒);因此,测量时间越短,误差越大。 但时间最长不能大于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