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积极少数。“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和当前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四讲四有”核心要义一致,都是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目的在于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党内生活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监督执纪从严。推动“四种形态”,既要防止有了“问题”才教育,也要防止用教育掩盖“问题”,更要防止党组织和党员主体意识淡化,停留于“纸上谈兵”、“说起重要”。
践行“四种形态”,就是要切实增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履不履行,说千道万,关键还是“一把手”书记履不履行,是不是把“管党治党”记在心、扛在肩、抓在手,还是按分工一分了之,出了“问题”推托责任,受“追责”甚感“委屈”。作为一级党组织的“一把手”要把执纪问责牢牢握在手,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在“栽花”推进队伍建设的同时,时刻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教育常态“记在心,用心抓”,切忌只管“发展”不管“管理”,当“甩手掌柜”,把班子成员中、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是“小事”,用不着“一把手”去“管”,更甚的是“一把手”直接管纪律有失身份,把“纪律”、“得罪人”的事推给纪委一了百了,层层传导压力,主责不担,压力压给办事的“纪委”。因而践行“四种形态”,党组织是主体,是首要“担责”,主体强,监督有力,监督有效。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把手”没有问题、担责到位,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就能风清气正,纪律就挺得直。践行“四种形态”,就是要切实强化党员纪律的“主体意识”,发挥相互监督。简洁说就是要每一名党员自觉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每一名党员更要着力在“维护”上,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全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当前在纪律的维护上,“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然存在变味,“说好不说坏”、“你好我好大家好”,“上级听不到意见”、“下级不想提意见”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根本的是党员主体意识不强,折中于“只管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监督无力,问题“积小成堆”,“好人主义”盛行。在“两学一做”中,既要“做合格党员”,更要“做爱批评的人”,切切实实拿起“批评武器”,人人学习,人人批评,批评成为常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把“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不断壮大,后三种形态不断“缩小”,确保党的“森林”没有“歪树”、“病树”、“烂树”生长,枝叶茂盛、绿色生态。践行“四种形态”,党组织是主体,党员是主体,要把挺纪在前成为党组织“一把手”的重要履职,要把党内相互批评、相互监督成为党组织生活的常态,在全党形成“人人守纪律、个个护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