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审理程序,不是当事人自己选择
而是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是普通程序审理还是简易程序问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有二种情况: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