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种情况,儿子复婚后你所买的房子尽管写上了她的名字,再离婚时她也没有享受分房的权利,因为这房是儿子第一次离婚后,你出钱给儿子自己买的,有关买房交钱的凭证你肯定保存完好,凭证上也肯定有年月日,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据,新不动产保护法就有这一条,谁出钱买房就属谁,你给儿子买的房子就等于儿子出的钱,就属儿子自己的,复婚后再离婚,她也不能从这处房子上分得一分钱,她要再闹你们就付诸法律,她不会赢得。
不能分,复婚以前买的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跟你儿媳妇没有关系。
如果你能提供房子是你出钱买的证据,那么她就会少分一点,你既然产权证上让她写上名字,太轻率了,已经离过婚了,你们就没到她再次离婚?复婚后就要求把名字写上去,就应该怀疑她动机不良,就不应该与她复婚,更不应该把她名字加上去,现在离婚分房产,就看产权证上有谁的名字,有名字就能分,她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只是分多分少的问题了。
你好,你的前儿媳现在不是能不能分到房产的事了,而是看她能不能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了,因为她涉嫌欺诈行为,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房产是在复婚前购置,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的事实,她需要有证据证明不是争夺房产的证据,行为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是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有证明就可以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