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对询问证人的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证人询问时间也没有规定。
只有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和拘传的时间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