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4年以前解放军实行供给制时退伍的复员军人,目前又在农村的,那么按照《军人优抚优待条例》民政局会发给”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贴”; 1955年以后解放军实行义务兵制以后的退伍军人,除了曾经军人的荣誉以外,就是一无所有了。 有参战、涉核和残疾军人的例外。
不是参加越战的,你就什么都不用想了,安份养老吧
没有 建国前入伍的 或者参加过朝鲜战争的才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