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对不同的情况,责任归属是不一样的
为叙述简便:库房主人为“A”,使用者(租客)为“B”
(针对租用合同中未声明A负有保护B货物安全的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简单情况的责任归属可供参考:
①自然类灾害导致水淹,库房预防设施到位,因B过失导致库房和货物损失,责任在B;
②自然灾害,库房无防范设施,导致B货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因第三者行为过失导致引发的水患,对A、B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归属于第三方肇事者;
④因库房自身的安全隐患(如屋顶漏雨),A未及时告知B,导致造成B的货物或经济损失,则A需视情况承担B的部分赔偿责任;
⑤因库房自身的安全隐患,A提醒过B,由于B未采取预防措施导致B造成经济损失,责任在B;
⑥库房租出时完好无安全隐患,在B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造成库房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维护导致造成损失的,责任归属于B
以上①⑥③情况分别由B和肇事者赔偿A库房维修费用,②④⑤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您好,由对漏水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以前没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天灾所引起的,你应该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