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只有身份证可以补办出生证吗?

2025-04-16 03:12: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必须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1,当事人户口本遗失或者损毁的,如果是户主的,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
  2,如果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由当事人(户口本内的其他成员)带上述资料及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
  3,补办户口本后,再凭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一,补办户口本的参考资料(内容来源:http://www.china.com.cn/info/2011-03/08/content_22086994.htm)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二,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以上海为例)(内容参考: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8/n1489/u1ai135365.html):
  (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二)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

  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中有特殊情况的,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

回答2:

你好,
补办出生证必须要户口本。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小孩出生后申报户口时,就要使用出生证。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也需要提供出生证。其中,夫妻团聚类,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照顾父母类,须提交本人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办理移民申请、财产继承的手续当中,出生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出生证在孩子一辈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回答3:

不可以。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回答4:

你凭身份证先补户口本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