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排放的车,是国二的车。
《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进行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符合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这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04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国二标准,并停止对达到相当于欧洲1号标准的国1标准轻型车型式核准的申报和核准。国二标准与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1标准)相比单车污染物排放一氧化碳降低30.4%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降低55.8%。
扩展资料
国二排放标准的意义
国家第二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Ⅱ的含量。排放污染物为HC、NOx等,国家第二阶段的排放标准的作用是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国二排放标准实施时间为2003年9月1日。
重型汽车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限值,与相当于欧洲1号排放标准的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比有很大降低,如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功率≤85KW)颗粒物排放限值降低75.4%,重型汽油车一氧化碳排放限值降低71.5%,这将有效地控制机动车引起的空气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新闻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