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借5000元给一个刚认识的人,这是你自愿的事情。如果借款人借的款项期限还没有到,人走了,那也是正常的。对方借的钱到期了,说不定也就回来还钱给你了。所以,借钱的人走了也不违法。
退一万步说,如果借款到期了,借钱人不打照面也不还你的款,那也是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警方立案的范围,可以起诉到法院。
这个你就是太轻信他人了,刚认识的人怎么可以借他这么多钱呢,现在他跑了,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报案都没有用,因为他是借钱
刚认识你就借给他那么多钱,他借钱又不是诈骗现在不能报案,人家又没说不还钱,还是等等再看
你是自愿的,而且证据都没有,就算是有个借条也好呀,你也太慷慨了吧,刚刚认识就出手如此大方,就算是报案,警察也无从下手,人不是常说擒贼先擒王,捉贼要捉脏,你没有证据,而且又是自愿,自认倒霉吧。
报案机会应该也不大把,毕竟你们刚认识,你都不怎么了解,何况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