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总结:采用融资租赁企业不仅可以使用到想要的设备,同时他是分期付款,大大减少了企业的付现的压力,对应的折旧还可以进入所得税环进行抵扣。唯一有一点就是,产生融资利息和融资手续费。
企业之所以采用融资租赁而不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因如下:
(1)可以在不动用自有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装备更新,借鸡生蛋;
(2)可以转移购买设备时的大额支付风险和设备维修管理风险,承租人可从出租人那里取得完善的设备维修管理服务;
(3)采用租赁方式进口的设备有关税优惠;
(4)租赁标的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法折旧;
(5)企业所支付的租金可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达到避税目的。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属于资产的一种,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但是由于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实际上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