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违法的,因为父母瞒着孩子办理离婚手续,根本就没有考虑孩子的想法,又私自将孩子判给男方,根本没有考虑孩子的意见。这件事没准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阴影,甚至会导致产生抑郁症等严重的病。(PS:本回答只是个人想法。)
婚姻是自由的,当然离婚也是自由的。是否离婚是有夫妻俩自行决定,他人没有权利干涉。
夫妻俩离婚时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规定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归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10岁需征求孩子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当然违法,应该争求小孩意见。
不违法,法院的判决有效。孩子10周岁以上是有选择权的。
应该征求孩子意见,是违法的